11人足球网4月15日讯 北京媒体《新京报》今天电话采访了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吴明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对于汉超事件中的热点话题予以解读。
开除依据:球员合同中,队规会以附件呈现?
提及这一事件时,吴明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广州恒大与于汉超属于劳动关系,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对于恒大给予于汉超的开除处分,吴明律师认为:“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其中一项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恒大应该就是站在这个出发点上。”
在劳动合同中,都会有相关条款,恒大虽然在官方声明中并未提及合同规定,只是说于汉超违反队规,但据了解,中超俱乐部在与球员签订合同时,队规按惯例是作为合同附件呈现。各中超俱乐部今年给中国足协递交的准入材料中,也包括一份全体教练员、球员签字的队规。
解读队规:于汉超违反“道交法”,但未构成犯罪
目前恒大对开除于汉超给出的依据是“三九”队规,这一依据能不能站住脚至关重要。吴明律师认为:“客观来看,如果此事将来会上升到司法解决的地步,那么就必须要看‘三九’队规的制定过程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起草规章制度时,要经过民主程序,即提交方案后由职工讨论,用人单位依据反馈结果修改、定稿,再公示告知。”若“三九”队规的制定过程不合规,则规定内容会被视作无效。
此外,从恒大“九开除”中可能适用的规定来看,第7条为严重损害公司品牌形象者,开除;第9条是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者,开除。吴明律师认为:“从第9条来看,于汉超确实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但并未构成犯罪;第7条的规定也有些模糊,何谓严重损害公司品牌形象?这是很难量化界定的。”
事件走势:若双方有分歧,先需行业仲裁
对于此事接下来的走势,吴明律师分析,这要看恒大和于汉超双方是否能够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存在分歧,可能会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如果此事超过了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足协方面会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方就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违约问题:是否要付违约金,要看于汉超合同条款
恒大宣布开除于汉超后,另一则讨论热点是于汉超是否需要向恒大支付违约金?毕竟按照惯例,球员出现违法犯罪等行为,会被视作单方面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
吴明律师对此表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对劳动者违约的限定非常有限,为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出现这两种情况的时候,才涉及劳动者赔付违约金。”
目前来看,这两条似乎都不适用于于汉超的情况。吴明也指出,球员与俱乐部的合同和普通人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需要看双方的商业合同中是否有相应条款。
后续生涯:加盟他队?仍需恒大自由身证明
从外界反馈来看,已有中超俱乐部做好了引进于汉超的准备。恒大宣布开除决定后,于汉超是否就成了自由身?
一位专业人士表示:“如果只是从字面意义上来看,恒大宣布解除与球员的合同,那球员就成为自由身。但于汉超若以自由身加盟其他俱乐部,则需要恒大开具的自由身证明和双方的解约协议。解约协议能否顺利达成,还需要双方根据所签合同的具体规定条款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