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足球网1月8日讯 今日权健案一审宣判,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让我们来看看刑期是如何构成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 刑或者 拘 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徒 刑,并处罚金。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 事 责 任。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公告中,对于束昱辉案件的定性有“情节严重”一词,相关法规是这么解释的:1、组织、领导的参与 传 销 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2、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 传 销 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3、曾因组织、领导 传 销 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 传 销 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 传 销 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最终,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 徒 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我国相关传 销 案件判刑历史:
2019年11月,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达8亿余元的特大 传 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以时某为首的16名被告人判处六年十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 期 徒刑,并处2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涉 案赃物、账款及孳 息、犯 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2019年12月10日至12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分别在汉中、西安、安康、贵州德江县四地对李太金等47人组织领导 传 销活动罪、诈骗罪特大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30万元不等罚金,该案47名被告人作案达723起,涉案金额182万余元, 723名被害人遍布全国36个市县(区)。
2019年12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广受社会关注的“1·06”特大网络 传 销案(吸纳 传 销资金22.93亿元),赵某辉等2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 传 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涉案财物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