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足球网11月4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中国足协近期相继推出2020赛季中超、中甲升降级附加赛、中甲保级附加赛、足协杯决赛等赛事的日程安排及竞赛规程细则。其中各项赛事颁奖(奖杯颁发)仪式将分别在各自赛事现场举行。
记者11月4日从中超联赛苏州赛区获悉,由中国足协主办的2020赛季各职业序列赛事收官阶段的竞赛计划已相继出台。除中甲联赛争冠组收官战于11月8日在成都赛区进行外,中超联赛冠军争夺战、“超甲”升降级附加赛、中甲保级附加赛、足协杯决赛等重大赛事均将在苏州赛区举行。
按照计划,“超甲”升降级附加赛,也就是中超倒数第2名与中甲第2名两回合附加赛将分别于11月18日、22日举行,比赛地点基本确定在苏州奥体中心;中甲保级附加赛,也就是保级1组最后2名与保级2组最后两名的两回合交叉淘汰赛预计将于11月17日(或分别安排在17日、18日)、11月21日(或分别安排在21日、22日)举行。比赛地点基本定在苏州体育中心、昆山体育中心;足协杯决赛将于12月19日举行,比赛地点初定在苏州奥体中心。
根据竞赛规程,上述所有通过“两回合”定胜负的赛事,均沿用中超联赛第2阶段采用的竞赛办法,即两队通过两回合比赛总比分定胜负。如果两队在两回合常规比赛时间内总比分战平,那么“客场进球优势”不作为胜负依据,两队将进行加时赛,如期间仍未产生分差,则通过点球大战定胜负。
相对而言,不同赛事在外援政策执行方面略有差别。以“超甲”升降级附加赛为例,为确保竞赛公平,中超第15名球队在与中甲第2名球队交锋中,必须执行中甲外援政策,即每队单场外援最多报名3人,同时最多登场2人。需要强调的是,中超球队虽然单季注册外援总人数多于中甲球队,但此两场比赛,中超第15名球队报名的3外援人选不得调换。
足协杯涉及“超甲”球队的交锋,在外援政策执行方面虽同样“就低不就高”。但上、下半区分区赛制,可能导致中超球队各轮赛事对手在中超、中甲间转换,因此中超球队各轮外援注册、上场人选被允许调整。但名额标准也必须参照中甲规则。
各项赛事的颁奖仪式的安排也颇受关注。特别是,由于往季争冠竞争格外激烈,中超联赛冠军奖杯是在“夺冠比赛现场”,还是赛季结束后颁奖活动中颁给冠军球队,也曾经引发争议。不过此类争议随着各项赛事采用集中赛会制而不会在本赛季重演。
据了解,中超联赛、中甲联赛、足协杯决赛的冠军奖杯颁发仪式将分别安排在11月12日(苏州)、11月8日(成都)、12月19日(苏州),也就是各项赛事冠军最终产生或争冠组赛事最后1个比赛日比赛结束后在赛事现场进行。
另据了解,两位参与中超联赛第2阶段执法工作的韩国籍国际级裁判员高亨进、金希坤不出意外将在中超联赛争冠组赛事结束后,继续留在苏州赛区,参与足协杯重点场次或各类附加赛执法工作。
按照惯例,中国足协会在每个赛季结束后,也就是足协杯决赛结束后第2天,举行中超年度颁奖活动。不过截止到目前,本赛季中超颁奖典礼是否举行仍在各方推敲之中。如果确认举办,那么苏州赛区仍是承办地的首选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