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足球网1月1日讯 据《新京报》报道,昨天上午,北京海淀法院以猥 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杨天宇有期徒刑3年。据博主“李老师侃球”爆料,杨天宇曾是中国足协员工,在2018年的一份中国足协青训中心青训人才评估体系合作征集文件中他还作为联系人出现在公告中。
《新京报》原文写道:1990年出生的杨天宇案发前系某协会市场开发部员工,被害人王某某、林某某、潘某某、连某某均为海淀某小学高年级学生。2019年5月31日7时许,被告人杨天宇在校门口趁被害人单独上学之机,故意用手偷摸王某某胸部,偷摸潘某某、连某某臀部。同年6月5日7时30分许,杨天宇再次来到上述地点,趁被害人单独上学之机,故意用手偷摸林某某胸部。当日,杨天宇被公 安 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天宇利用小学上学高峰期、学生年龄小、认知能力低、人员密度大等条件,多次趁不满12周岁的幼女不备,故意偷摸女童胸部、臀部,其行为已构成猥 亵儿童罪。据了解,此案为北京市首例宣判的在上下学期间猥 亵幼童案件。最终,法院以猥 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杨天宇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